刖刑铜方鬲(又名刖刑方鼎)
青铜鬲是古代用于炊煮或盛放食物的器具。青铜鬲形状似鼎而空足,《汉书·郊祀志》谓鬲即为空足鼎。青铜鬲最早出现在商代早期,西周中期以后,青铜鬲非常盛行,至战国晚期,便从祭器和生活用器的行列中消失了。
此器物是西周中期青铜铸器,1976年于陕西省扶风县庄白村出土,现藏陕西省周原博物馆。原器通高17.7厘米,口横11.9厘米,口纵9.2厘米,腹深6.3厘米。
此器为方体,双附耳,分上下两层。上层四角各有一个立体卷尾龙,口沿下装饰云雷纹衬底的窃曲纹。下层为盛炭火的炉膛,底部四兽足。炉膛正面铸能开闭的两扇门,右门外浮雕刖足者(被砍左足)持一插关,与史书记载刖者守门相符。左门有虎头关口。两侧铸方孔窗户,炉底镂有5个小方孔,可以从左、右背后、下4个方向出烟。背面是镂空窃曲纹,可以通风助燃。炉内可烧木炭,使鼎内的食物保持温度,是一种温食之器。四个鼎足为四兽足,下部四角饰立体隼鸟。
“刖刑”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酷刑,就是把脚砍掉。刖刑奴隶形象是西周奴隶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,此鼎是研究西周奴隶制度的实物资料。
此器物上的断足人正是受过刖刑的人物形象。另据《秋官》中记载:“墨者使守门,劓者使守关,宫者使守积。”对受对刑的罪犯,仍然给予他们生活的出路。方鼎上刖刑者的形象正好为此记载提供了实物佐证。
使用的材料:青铜
仿制工艺:青铜铸造,仿古着色
仿制器物的尺寸:长:15.5cm,宽:12.5cm,高:18.5cm
原文物与仿制品的比例关系:1:1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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