琱生簋
青铜簋是古代盛放饭食的器具。青铜簋最早出现在商代中期,至西周时达到鼎盛。商周时期,青铜簋是重要的礼器,特别是礼器“重食组合”的西周时期,在祭祀和宴食时以偶数组合和以奇数组合的鼎配合使用,共同成为等级、身份的代言物。据记载,西周时期,天子用九鼎八簋,诸侯用七鼎六簋,大夫用五鼎四簋,元士用三鼎二簋。
西周中期青铜铸器。相传早年于陕西出土。现知共有一对两件,分五年琱生簋和六年琱生簋。其中五年琱生簋流失海外,今存美国。六年琱生簋由张少铭先生收藏,新中国成立后,捐献给国家,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。两件琱生簋形制、纹饰、大小均相同,通高为22.2厘米,口径21.9厘米。
两件琱生簋上所铸铭文,为上下连续的一篇,即是一篇铭文分铸于两器之上。其中五年琱生簋铸铭文十一行,计一百零四字,六年琱生簋亦有铭文十一行,计一百零三字。整篇铭文记载了西周晚期的一场土地争讼事件。是迄今所知时代最早的关于争田致讼的记载,有着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。
使用材料:铜
仿制工艺:青铜铸造,仿古着色
仿制器物的尺寸:长:35.5cm,宽:28.5cm,高:22.6cm
原文物与仿制品的比例关系:1 : 1.02
琱生簋铭文
铭文释读:
唯六年四月甲子,王在蒡。召伯虎告曰:余告庆,曰公厥廪贝,用狱讼为白,有祗有成。亦我考幽伯幽姜令。余告庆,余以邑讯有司,余典勿敢封。今余既讯有司,曰矦(惟)令。今余既一名典献。伯氏则报壁。琱生对扬朕宗其君休,用作朕烈祖召公尝簋,其万年子孙宝用,享于宗。
铭文释意:
琱生因私自扩大所封的土地而受到侦讯,他便去求助同宗的召伯虎,并以玉璋、玉圭、玉璧等器物以及帛束等进行贿赂。召伯虎在收到礼物后便徇私袒护,经过一年的诉讼,最后琱生赢得了官司,于是制作青铜簋来作纪念,并且堂而皇之地把争讼行贿的内幕铸于器底,永传后世。铭文内容透露出到了西周晚期,土地国家所有制已遭到冲击。铭文涉及到西周的司法制度、宗法势力,成为研究西周社会政治经济的重要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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