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记者王伟)“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100%,得 1
分;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,得 1 分……”劳动关系是否和谐,不再
用印象分说事!江苏省新近下发通知,要求全省各地实施国内首部地方标准《劳
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》,用科学合理的“量化标准”取代传统的“印象评
价”,切实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表彰活动,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。
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总工会、省经信委、省企业联合会(企业
家协会)、省工商联下发的实施《评价规范》通知提出,从今年起,全省范围内
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表彰,应严格按照《评价规范》中确定的评价内容和评
价细则,由企业先行自查自评。得分 80 分及以上,方可申请协调劳动关系三方
组织进行第三方考评。
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杨星云说,在以前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过程中,普遍存在弹性和人为主观因素,定性多、定量少,柔性有余、刚性不足。针对这一情况,江苏省镇江市率先制定了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规范》,将定性要求与定量指标相结合,注重量化任务目标和评估标准,试行结果表明,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,有利于推动和谐创建工作的标准化管理。
在镇江市先行一步的基础上,经省总工会申请,去年 5 月 16 日,省质量技
术监督局、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制定江苏省地方标准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