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死契文字人李门李氏同男锦兆、憨子,因为年荒差粮急,别无所兑,今将置倒的祖业水地一段,坐落于辛堡寸中,计地一亩整。东至李梅、南至润源渠、西至官路、北至李楷,四至开明。今立死契情愿出卖予冯名下为死业展用。同中言明时值价银六十两整,当日银业交明,并无短欠。两家情愿各不许悔,如一家反悔者,罚白米十石入官备惩。恐口无凭,故立死契存照。面批倘有本家争差李锦兆一面承管,与冯无关。
乾隆十年二月二十二日
立死契文字人:李门李氏同男锦兆
憨子
后批重头画字银七两整
又批集树八株,上下土木相连,作价银一十八两整
同史:刘玉明
李 梅
李 楷
李果林
赵 珠
梁锦会
梁崇用
代笔人:柳为琏
李 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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