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家本(1840~1913年),清末著名法学家,1902年任修订法律大臣,对清末变法修律和法学事业的发展,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
张之洞(1837~1909年),礼教派代表。以“中体西用”为其法律思想核心,针对清末变法修律,与沈家本为代表的“法理派”进行过激烈的“礼法之争”
伍廷芳(1842~1922),清末著名法学家,1902年任修订法律大臣,对清末变法修律和法学事业的发展,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
1905年,清政府派五大臣出国考察各国宪政,推动清廷作出了“预备立宪”的决定。此为五大臣及随员在罗马的合影
左图:大清新刑律 右图:大请现行刑律
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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